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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大连市长信箱

发表于2007-11-23
大连市长信箱

夏 德 仁  负责市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
              [email]xiaderen@dl.gov.cn[/email]

王 承 敏  协助市长做好政府常务工作。在市长授权下处理有关事务。负责计   
              划、统计、人事编制、社会保障、社会稳定、审批制度改革、大项目
             推进、投资软环境建设、投融资改革等工作。分管市直机关工委、市发
             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政府法制办、市人事局(市编委办)、市劳动
             保障局、市统计局、市仲裁委。负责与人大、政协的联系工作。  
             [email]wangchengmin@dl.gov.cn[/email]

贺    旻  负责文教、卫生、体育、史志和青少年教育等工作。分管市教育局、市
            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人口计生委、市爱
            卫会、市红十字会、市档案局、大连出版社、大连大学、大连职业技术
            学院、市教育学院、大连广播电视大学及与中省直大专院校的协调工
            作。
            [email]hemin@dl.gov.cn[/email]

刘 俊 文 负责民兵和双拥共建、民政、农村经济、商业、开发北三市等工作。分
             管市民政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水务局、市商业局
            (市粮食局)、市供销社、三寰总公司及与市烟草专卖局、市气象局的
            协调工作
            [email]liujunwen@dl.gov.cn[/email]

宋 增 彬  负责城乡建设工作。分管市建委、市国土房屋局、市规划局、市城建
             局、市环保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地震局、市人防办(市民防办)、市
             住宅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建工集团及协助市长抓市土地储备
             交易中心的具体工作。
             [email]songzengbin@dl.gov.cn[/email]

戴 玉 林  负责金融、税务、科技、信息工作。分管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
              局)、市地税局、市广电局、市信息产业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
             发展研究中心、高新技术园区、星海湾管理中心、市商业银行及与市国
             税局、人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大连银监局、大连保监局、大连证监局、
             各商业银行、各保险公司等中直金融和非金融单位的协调工作。
             [email]daiyulin@dl.gov.cn[/email]

孙 广 田  负责旅游、大型活动、民营经济、区街经济、经济协作、对口帮扶、
              支援三峡、民族宗教等工作。分管市民委(市宗教局)、市旅游局、
             市中小企业局、市大型活动协调办、市残联、市对口帮扶办、市经济协
             作办、市三峡办、金石滩旅游度假区的具体工作。
             [email]sunguangtian@dl.gov.cn[/email]

邢 良 忠  负责外事、外经贸、口岸和大通关、投资软环境建设(协助常务副市
              长)等工作。分管市外办(市侨办)、市外经贸局、市贸促会、市对
              外友协、市交通局、市港口口岸局、大连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大
              连保税区、市台办、大连边防检查站、大连港集团、大连周水子国际
              机场集团公司、大连国际合作公司及与铁路、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
              等单位的协调工作。
             [email]xingliangzhong@dl.gov.cn[/email]

张 继 先  负责公安、司法、社会稳定工作(协助常务副市长)。分管市公安
              局、市司法局、市国家安全局、市信访办的具体工作。
              [email]xingliangzhong@dl.gov.cn[/email]

祁 玉 民  负责工业经济、安全生产、市场经济秩序等工作。分管市经委、市安
              全生产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及与电业、
              邮政、网通、通信、联通、移动、铁通等中省直驻连单位的协调工
              作。
              [email]xingliangzhong@dl.gov.cn[/email]
发表于2009-05-01
 尊敬的大连夏市长您好:
  大连民办兴华高级法人被夺一案经过两次终审判决胜诉后,至今没执行。兴华高中是我爷爷陈见旭创建的,前期数十万及银行38万5千元的存款被剥夺至今,两个终审胜诉判决后周家昌(大连市局原副主任督学当时在职)等人以法人名义从兴华高中批文验收的强行搬走,周现已数月不到校,处在无人负责状态,希望夏市长在百忙之中过问此事,督促有关方面执行法院的判决,纠正有法必依,违法不究,不作为的现象。
   我爷爷奶奶均年事已高,古稀之年,希望他们在古稀之年能安度幸福晚年。
盼您的来信,表示衷心的感谢!
 
 
 
此致
           敬礼
 
 
 
                             大连原兴华高中的学生陈雨佳
电话86607688
发表于2009-06-10

尊敬的宋市长:

      您好:

      我是大连“华府”的业主,当初购买此房时,就听说了种种有关开发商的不良反映。但当时考虑到孩子在,是由于华府位于市政府,就算有问题,市政府也会出面协调干预,不会拖太久,出于这种想法,我于2007年春节购买了此房,不成想恶梦从此开始了,为了买房我把亲戚朋友都借遍了,本以为08年年底房子能竣工,就把原来的住房卖了还款。可是现在看,从06年开始如今都2009年了,眼看着又一年过去了,大楼迟迟盖不起来,我们是饭吃不下,觉睡不着,我们都是工薪阶层,每月偿还数额不菲的房贷已经是挺上火了,如今又要支付每月的租房费用。现在眼看着4年过去了,如今开发商都联系不上了,其中的苦只有我们自己知道。恳请政府领导关注此事,想办法先让百姓住上新房啊,不能让我们在还房贷的同时还露宿街头啊,让百姓心寒啊。

大连华府的业主。

电话:13941122688

发表于2009-06-22

尊敬的大连夏市长您好!!


我是今年应届毕业生,因我读书十七年,家庭内外欠下了不少外债。所以自从七月毕业回家我就急三火四找工作,准备挣钱还债,好不容易在大连一家国际贸易公司找到一份出国当翻译的工作。经过面试,甲已双方情投意合,可是被大连开发区管委会一个怪文件————户口停办到12月底。给包括我在内的大学生求职卡住了,导致无法办理出国护照和手续(我是大连本地人,今年七月从长春毕业户口回落,本来顺理成章),而无法与公司方继续履行合同,我想求助社会是否能有良药妙方? 夏市长,到现在还是停办,去找管委会的人,说:公安局局长都提出这个问题,但是始终没有人解决问题,现在据说有500多人找了,不知道管委会为什么无动于衷,已经将近三年没有解决这个问题了,毕业的大学生从外地回来肯定要,登记结婚也要户口, 办理护照也要户口...
 
我的联系电话是15940936072(韩先生)

发表于2009-06-30
近期,嘉汇是否享受指标到校事宜引起全市中考家长的关注。众所周知,2006年局已经公布2009年中考有六所没有指标到校,但遗憾的是,今年嘉汇出现了两次填报志愿的情况,严重违反程序和规则。试想一下,如果政府官员的孩子今年也中考,你孩子已经根据六所没有指标到校的情况在6月15日之前填报了志愿,又出现了六月20几号嘉汇重新填报了一次志愿,你作何感想?!你能同意吗?你能认为这是应急预案吗?为什么给他们预案?如果需要,其他四所是否也应二次填报志愿?谁能保证没有一些家长在知道了全市报志愿统计信息之后修改了志愿?如果可能,政府敢公开他们每一名学生第二次填报志愿和第一次填报的原表吗?
如果给嘉汇、瑞格指标,不仅对格致等另外四所不公平,也是对全市中考学生不公平!
孩子是未来,是家庭的未来,是城市的未来,也是中国的未来。成绩可以自己努力,但前提是要有公平的机制,没有公平,如何竞争?

政府的责任和义务就是保证的公平,否则能是人民的政府吗?能是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政府吗?是情为民所系的政府吗?能体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吗?
去年六月十日就在媒体上公布了全市指标到校的人数,今年至今未公布,局已经错了!作为市民,作为初三孩子的家长,强烈要求局不要再犯错误了!

在信息化社会的今天,偷偷摸摸是不行的!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证明局的公平与清廉,那么请尽快公开指标到校情况!请说明嘉汇问题是如何解决的,依据什么。我们有知情权,政府有义务让我们行使知情权。
希望政府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政府,而不是为少数人谋利益的政府!
发表于2009-06-30
近期,嘉汇是否享受指标到校事宜引起全市中考家长的关注。众所周知,2006年局已经公布2009年中考有六所没有指标到校,但遗憾的是,今年嘉汇出现了两次填报志愿的情况,严重违反程序和规则。试想一下,如果政府官员的孩子今年也中考,你孩子已经根据六所没有指标到校的情况在6月15日之前填报了志愿,又出现了六月20几号嘉汇重新填报了一次志愿,你作何感想?!你能同意吗?你能认为这是应急预案吗?为什么给他们预案?如果需要,其他四所是否也应二次填报志愿?谁能保证没有一些家长在知道了全市报志愿统计信息之后修改了志愿?如果可能,政府敢公开他们每一名学生第二次填报志愿和第一次填报的原表吗?
如果给嘉汇、瑞格指标,不仅对格致等另外四所不公平,也是对全市中考学生不公平!
孩子是未来,是家庭的未来,是城市的未来,也是中国的未来。成绩可以自己努力,但前提是要有公平的机制,没有公平,如何竞争?

政府的责任和义务就是保证的公平,否则能是人民的政府吗?能是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政府吗?是情为民所系的政府吗?能体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吗?
去年六月十日就在媒体上公布了全市指标到校的人数,今年至今未公布,局已经错了!作为市民,作为初三孩子的家长,强烈要求局不要再犯错误了!

在信息化社会的今天,偷偷摸摸是不行的!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证明局的公平与清廉,那么请尽快公开指标到校情况!请说明嘉汇问题是如何解决的,依据什么。我们有知情权,政府有义务让我们行使知情权。
希望政府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政府,而不是为少数人谋利益的政府!
发表于2009-06-30
近期,嘉汇是否享受指标到校事宜引起全市中考家长的关注。众所周知,2006年局已经公布2009年中考有六所没有指标到校,但遗憾的是,今年嘉汇出现了两次填报志愿的情况,严重违反程序和规则。试想一下,如果政府官员的孩子今年也中考,你孩子已经根据六所没有指标到校的情况在6月15日之前填报了志愿,又出现了六月20几号嘉汇重新填报了一次志愿,你作何感想?!你能同意吗?你能认为这是应急预案吗?为什么给他们预案?如果需要,其他四所是否也应二次填报志愿?谁能保证没有一些家长在知道了全市报志愿统计信息之后修改了志愿?如果可能,政府敢公开他们每一名学生第二次填报志愿和第一次填报的原表吗?
如果给嘉汇、瑞格指标,不仅对格致等另外四所不公平,也是对全市中考学生不公平!
孩子是未来,是家庭的未来,是城市的未来,也是中国的未来。成绩可以自己努力,但前提是要有公平的机制,没有公平,如何竞争?

政府的责任和义务就是保证的公平,否则能是人民的政府吗?能是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政府吗?是情为民所系的政府吗?能体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吗?
去年六月十日就在媒体上公布了全市指标到校的人数,今年至今未公布,局已经错了!作为市民,作为初三孩子的家长,强烈要求局不要再犯错误了!

在信息化社会的今天,偷偷摸摸是不行的!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证明局的公平与清廉,那么请尽快公开指标到校情况!请说明嘉汇问题是如何解决的,依据什么。我们有知情权,政府有义务让我们行使知情权。
希望政府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政府,而不是为少数人谋利益的政府!
发表于2009-07-07

尊敬的夏德仁市长您好:

我是南岭人家小区的一位普通业主,也就是前些日子因为老百姓饮用了四五年井水而被您所关注的小区。

 

现仍有几个情况一直困扰着我们广大住户,真心的希望再次得到您的帮助。

一、小区私搭乱建的小房越来越多,严重影响居民的出行,也有损小区形象。

二、小区外 行道被公建 经营户据为己有,成了他们私人的“停车场”,大批的三轮摩托车就停在那里,即给行人带来了不便,也给出行的司机带来了不安全隐患(三轮车几乎摆到柏油路上小区外出的司机视线完全被遮住)。

三、小区内唯一的消防通道被维修和卖三轮车的堵得水泄不通,不仅给小区路面造成污染,也给五百多户业主的消防造成了不安全隐患。同时三轮车的发动机声音的噪音也严重扰民。

关于小区占道经营已多次向城管投诉过,但均无结果,城管来执法的时候很形式的车都藏起来,试问:这些经营户是怎么知道的消息呢?

如此小区还存在着诸多隐患,恳请夏市长为民做主。

 

发表于2009-07-23
尊敬的市长先生您好:
我们是被美罗集团违法终止合同的职工,我们一直在本单位工作,单位前身是“大连制药厂”。2000年企业搬迁更名为“美罗大药厂”(全工成建制调入美罗大药厂)2004年因国营企业改制,单位再次更名为“大连美罗集团有限公司”。(改制时美罗集团没有按规定支付任何补偿给职工)在本单位工作这么多年,单位与职工依次签订了‘两份长期’‘一份无固定’‘一份三年’‘一份五年’的劳动合同。最近一次是200471-2009630日止。
2009522日由厂长陈祥林给全工召开搬迁改造,竞聘上岗动员大会(实际上是准备大量裁员)会上宣布新厂岗位为二百多,实际全场现有职工600多人,这么多职工进行竞聘,竞聘不上人员将被终止劳动合同。职工提出异议,美罗集团又宣布要成立分厂(临时决定)岗位为200多人。新厂分厂上刚刚名单公布数日后,上刚名单再次缩减上百人。这说明美罗集团利用各种手段欺骗职工。(登报终止合同为202人,实际还有没登报的)
2009224日大连晚报刊登“美罗集团董事长张成海在我市财贸‘金融工会’联手工12家企业签订共同约定书中承诺“将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保证不裁员,不降薪,不降保险待遇”。(不知这个承诺书是给谁承诺的?)
同年47日大连晚报刊登“张成海在甘井子区营城子新厂址向大众宣布在本市将建占地22.7万平方米的美罗生产基地,以及全国最大出口药品生产车间”。(这么大的生产基地还需要大量裁员吗?应该需要增员才是!)
美罗集团董事长张成海在政府以及媒体面前保证不下岗不降薪,7月份就大批裁员(职工不明白“一个盈利性的上市公司,要大量裁员,劳动保障部门是以何种条件进行审批的!”)
美罗集团要求新厂职工签订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由于合同不规范以及待遇不祥,职工拒签,单位利用层层施压,规劝,保证等各种手段让职工签合同。一部分职工被动员到半夜12点,无奈签字。试问有谁听说过签合同能签到半夜,纯粹是开国际玩笑。
美罗集团对终止合同的职工安置为:“改制前工作满1年给1个月的经济补偿,最高不超过12个月,2004-2008年为空白,不给任何补偿(职工不知道这几年是在给谁干活?)200811-2009630日给2个月的补偿”。补偿标准为:“改制前的按终止合同前12个月个人的平均工资计算”。(以上两种标准均低于当地的平均工资)
美罗集团的行为严重地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明显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内容相违背。(以上两法简称为《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综上所述,给我们的经济补偿也是不合理的
      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美罗职工都符合;
      20076月及以前的工资单上也明确标有每年6元的工龄工资。(此后利用工资改革被废除)
      改制是对职工预留的安置费,没有按规定支付给职工。(因此已形成事实上工作年限的连续)
      2008-2009年职工年休假也按照连续工作年限执行的。
以上说明,美罗集团应该无条件地承认职工连续工作年限的存在
因为和单位领导多次沟通,都无结果,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们只好到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望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给我们美罗下岗的职工作主,还我们一个公道。我们期待政府部门能以法办事,公平公正的处理我们的问题。我们相信大连政府能替我们美罗下岗职工说一句公道话,我们相信大连政府是一个真正做实事的政府,我们期待政府能尽快解决我们的问题
被美罗集团违法终止合同的202名职工
发表于2009-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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