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房地产调控效果明显 开征房产税还需三项准备
- 发表于2012-12-23
就是喜欢你的帖子 没办法
- 发表于201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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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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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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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2-12-23
有意义,有收获,谢谢提供
- 发表于2012-12-24
共同发展!学习才会进步,谢了
- 发表于2012-12-24
一起交流!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朋友们
- 发表于2012-12-24
好,值得细看,佩服
怎么办?国务院一次次召开常务会议,温总理一次次重申并强调:国家调控政策绝对不能放松!可话说回来,调控啦、限购啦、二套三套啦,这些个政策当然可以坚持,但是这些毕竟都是带一定行政色彩的强制性、临时性非市场措施,坚持得了一时,坚持不了永久。如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治标又治本,开征房产税”的呼声,近些日子已经越来越强烈。
开征房地产税,兹事体大,因而争议亦大。在2011年重庆上海试点征收时,学术理论界和房地产业界便有不少人坚决反对,其基本论据有二,一是我国房屋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居民最多只有70年使用权,无产权而征收房产税,于情于理于法律,都说不通;二是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居民收入虽然有所增加,但增幅远低于国家经济增长和税收增长,新开征一项普遍针对民众的税种,凭空要从百姓腰包中再掏出一笔钱来,既不利于调动积极性,又不利于大局稳定。
房产税到底该不该征?此一问题,永远不可能统一认识。从西方发达国家经验看,应用房产税这一市场手段调节房价,确实有成功先例在。所以笔者以为,只要政府真下决心,该开征还得开征,也一定会开征!问题症结在于,不是可不可以开征,而是如何开征?怎样尽可能减小阻力,取得比较好的效果?